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5-04-11 11:17:00 来源: 招生办
  一、学院简介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是由十世班禅大师和赵朴初居士建议,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佛教协会主办的藏传佛教高等院校,于1987年9月1日在北京成立。系藏传佛教现代教育最高学府,学院以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爱国爱教高素质僧才为办学目标,是唯一具有“拓然巴”高级学衔(博士衔)培养授予资格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十世班禅大师担任首任院长。现任院长是第六世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活佛。学院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西黄寺),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完备,师资力量雄厚,功能设施齐全。2004年藏传佛教三级学衔制度建立实施以来,学院共授予“拓然巴”高级学衔363人,“智然巴”中级学衔150人。
  二、招生计划
  学院计划招收2025级高级学衔班学员39人,其中格鲁派13人,萨迦派13人,苯波派13人。各省区招生教派及名额如下:
  注:根据考僧成绩,择优录取。
  三、招生对象
  我院招生对象为藏语系佛学院“智然巴”中级学衔获得者和综合素质较高的寺庙学经僧人。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爱国爱教,反对分裂;
  2.无违法犯罪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根据《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已取得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
  4.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至50周岁之间;
  5.学修完释量、般若、中观、俱舍论和戒律论(上集);
  6.能够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阅读;
  7.信仰坚定,戒律清净,正信正行;
  8.身心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或不宜录取的情况。
  五、报考材料及流程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证(活佛证)正反面复印件;
  3.按标准格式书写的个人申请书;
  4.填写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招生考试报名推荐表;
  5.省级藏语系佛学院中级学衔班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须提供学院推荐信,在入学前获得“智然巴”中级学衔;
  6.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络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7.持上述材料和三张一寸照片到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地点与时间
  2025年招生设置四个考点。分别在西藏拉萨市,四川阿坝县和石渠县,甘肃夏河县。
  1.第一考点:西藏佛学院。考试对象为格鲁派、萨迦派、苯波派。考生报到时间:2025年5月26日、27日;考试时间:5月28日至31日。
  2.第二考点:四川省阿坝县朗依寺。考试对象为苯波派。考生报到时间:2025年5月26日、27日;考试时间:5月28日至31日。
  3.第三考点:四川省石渠县色须寺。考试对象为格鲁派、萨迦派。考生报到时间:2025年6月3日、4日;考试时间:6月5日至8日。
  4.第四考点:甘肃省夏河县拉卜楞寺。考试对象为格鲁派。考生报到时间:2025年6月3日、4日;考试时间:6月5日至8日。
  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手续,选择就近的考点、跨省(区)参加考试。云南省的考生统一到西藏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如有变动,我们将在学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七、考试范围和方式
  (一)考试范围
  考试科目为政策法规、文化知识和佛学专业。
  1.政策法规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化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藏文文法。
  2.佛学专业考试范围包括因明论、般若论、中观论,俱舍论(上集)和戒律论(上集)。
  (二)考试方式
  1.政策法规开卷考试,文化知识闭卷考试。
  2.佛学专业考试以传统辩经方式进行,考试分三个环节:
  (1)辩经人员就因明论、般若论、中观论分别出题,考生进行立宗答辩。
  (2)从题库中随机抽取因明、般若、中观1部经典,考生根据抽中经典,出题互辩;
  (3)从学院制定的题库中随机抽取俱舍论(上集)和戒律论(上集)各1道辩题,考生互辩。
  八、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智然巴”中级学衔获得者。
  九、学制和教学内容
  高级学衔班学制三年(2025年9月—2028年6月)。
  教学内容按照佛学专业课60%、公共课40%安排课程。
  1.专业课课程:主要研修《中观论》(下集)和《俱舍论》(下集),《戒律论》;选修《因明论》《般若论》难点。
  2.公共课课程: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宪法与法律基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课程。
  3.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北京及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物古迹、博物馆、现代企业等场所开展现场教学。
  4.对外交流:组织学员参加教义阐释研讨会、黄寺论坛等学术交流会,与境内外宗教院校、学术机构开展交流。毕业前组织开展毕业现场教学。
  十、授衔条件与毕业去向
  1.授衔条件:高级学衔班毕业后,可以申报高级学衔考试,通过资格审查、学衔辩经考试和论文答辩者授予“拓然巴”高级学衔。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参加学衔考试。
  2.毕业后去向:学员毕业后,回僧籍所在寺庙。综合素质好、表现突出的,学院向相关部门推荐使用。
  十一、有关说明
  1.参加招生考试的考生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录取后,学员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3.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食宿费,安排两人一间宿舍。按规定每年寒暑假各核发一次寺庙至学院往返交通补贴。
  4.学员入学后应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在校期间不参加寺庙和其他社会事务。
  5.学院每年给符合规定、成绩优异的学员评定发放奖学金。
  十二、联系方式
  1.西藏和四川石渠县考点:普布顿珠 13691223033
  2.甘肃和四川阿坝县考点:桑吉扎西 18010230586
  3.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桑杰肖(010)58334617,18910877508
  4.举报电话:010-58334638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
  传真:(010)583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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