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1-30 10:43:00 来源: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招生办

一、学院简介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是由十世班禅大师和赵朴初会长建议,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佛教协会主办的藏传佛教高等院校,于1987年9月1日在北京成立。系藏传佛教现代教育最高学府,学院以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爱国爱教高素质僧才为办学目标。是唯一具有“拓然巴”高级学衔(相当于博士学位)培养授予资格的全日制藏传佛教高等院校。十世班禅大师担任首任院长。现任院长为第六世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活佛。学院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西黄寺),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完备,师资力量雄厚,功能设施齐全。2004年藏传佛教新的学衔制度建立实施以来,学院共授予“拓然巴”高级学衔335人,“智然巴”中级学衔150人。

二、招生计划

学院计划招收2024级高级学衔班学员39人,其中格鲁派13人,噶举派13人,宁玛派13人。各省(区)招生教派及名额如下:

注:根据考僧成绩,择优录取。

三、招生对象

我院招生对象为藏语系佛学院“智然巴”中级学衔获得者,在寺庙学修完五部大论的僧才。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2.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戒律清净、品行端正。

3.佛学理论基础扎实,系统学修完五部大论。

4.有一定的藏文写作水平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说读写基础。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

6.持有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证书或活佛证书。

7.考僧年龄原则上需满30岁,不超过50岁。

五、报考流程

1.本人提出报考申请。

2.由僧籍所在寺庙推荐,县级以上统战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材料。

3.省(区)佛学院中级学衔班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提供佛学院推荐信,且须在入学前获得“智然巴”中级学衔证书。

4.可通过我院网络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5.持上述材料和三张一寸照片到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地点与时间

2024年招生设置四个考场。分别在西藏拉萨市,四川甘孜县,甘肃碌曲县,青海贵德县。

1.第一考场:西藏佛学院。考试对象为格鲁派、噶举派、宁玛派。考生报到时间:2024年6月12日、13日;考试时间:6月14日至17日。

2.第二考场:四川省甘孜县那仓寺。考试对象为格鲁派、噶举派、宁玛派。考生报到时间:2024年6月12日、13日;考试时间:6月14日至17日。

3.第三考场:青海省藏语系佛学院。考试对象为格鲁派、噶举派。考生报到时间:2024年6月20日、21日;考试时间:6月22日至25日。

4.第四考场:甘肃省碌曲县西仓寺。考试对象为格鲁派。考生报到时间:2024年6月20日、21日;考试时间:6月22日至25日。

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手续,选择就近的考点、跨省(区)参加考试。云南省的考生原则上统一到西藏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如有变动,我们将在学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七、考试范围和方式

(一)考试范围:佛学专业、政策法规和语言文化三个科目。

1.佛学专业考试内容:《因明》《般若》《中观》全论,以及《俱舍论》和《戒律论》上部。

2.政策法规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事政治。

3.语言文化考试内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藏文文法和写作。

(二)考试方式

1.佛学专业考试以辩经方式分三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由辩经人员就《因明论》《般若论》《中观论》分别出题,考僧进行立宗辩论;第二环节,从题库中抽取《因明论》《般若论》《中观论》任一题,考僧互辩;第三环节,从题库中抽取《俱舍论》《戒律论》各一题,考僧互辩。

2.政策法规考试以开卷笔试进行,语言文化考试以闭卷笔试进行。

八、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智然巴”中级学衔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九、学制和教学内容

高级学衔班学制三年(2024年9月—2027年6月)。

教学内容按照佛学专业课60%、公共课40%安排课程。

1.专业课课程:主要研修《中观论》和《俱舍论》下部,《戒律论》全部;选修《因明论》《般若论》难点。

2.公共课课程: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宪法与法律基础》《时事政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课程。

3.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北京及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物古迹、博物馆、现代企业等场所开展现场教学。

4.对外交流:组织学员参加教义阐释研讨会、黄寺论坛等学术交流会,与境内外宗教院校、学术机构开展交流。毕业前组织开展毕业交流学习。

十、授衔条件与毕业去向

1.授衔条件:高级学衔班毕业后,可以申报高级学衔考试,通过资格审查、学衔辩经考试和论文答辩者授予“拓然巴”高级学衔。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参加学衔考试。

2.毕业后去向:学员毕业后,回僧籍所在寺庙。综合素质好、表现突出的,学院向相关部门推荐使用。

十一、有关说明

1.参加招生考试的考生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录取后,学员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3.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食宿费,安排两人一间宿舍。按照规定每年核发寺庙至学院往返交通补贴。

4.学员入学后应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在校期间不参加寺庙事务。

5.学院每年给符合规定、成绩优异的学员评定发放奖学金。

十二、联系方式

1.西藏和青海考场:桑吉扎西 18010230586

2.四川和甘肃考场:多杰才仁 13051261376

3.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学生处(招生办)

桑杰肖(010)58334617,18910877508

普布顿珠(010)58334665,1369122303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

传 真:(010)58350922

网 址:http://zyxgjf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