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是由十世班禅大师和赵朴初会长建议,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佛教协会主办的藏传佛教高等院校,于1987年9月1日在北京成立。系藏传佛教现代教育最高学府,学院以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爱国爱教高素质僧才为办学目标。是唯一具有“拓然巴”高级学衔(相当于博士学位)培养授予资格的全日制藏传佛教高等院校。十世班禅大师担任首任院长。现任院长为第六世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活佛。学院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西黄寺),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完备,师资力量雄厚,功能设施齐全。2004年藏传佛教新的学衔制度建立实施以来,学院共授予“拓然巴”高级学衔335人,“智然巴”中级学衔150人。
二、招生计划
学院计划招收2024级高级学衔班学员39人,其中格鲁派13人,噶举派13人,宁玛派13人。各省(区)招生教派及名额如下:
注:根据考僧成绩,择优录取。
三、招生对象
我院招生对象为藏语系佛学院“智然巴”中级学衔获得者,在寺庙学修完五部大论的僧才。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2.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戒律清净、品行端正。
3.佛学理论基础扎实,系统学修完五部大论。
4.有一定的藏文写作水平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说读写基础。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
6.持有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证书或活佛证书。
7.考僧年龄原则上需满30岁,不超过50岁。
五、报考流程
1.本人提出报考申请。
2.由僧籍所在寺庙推荐,县级以上统战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材料。
3.省(区)佛学院中级学衔班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提供佛学院推荐信,且须在入学前获得“智然巴”中级学衔证书。
4.可通过我院网络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5.持上述材料和三张一寸照片到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地点与时间
2024年招生设置四个考场。分别在西藏拉萨市,四川甘孜县,甘肃碌曲县,青海贵德县。
1.第一考场:西藏佛学院。考试对象为格鲁派、噶举派、宁玛派。考生报到时间:2024年6月12日、13日;考试时间:6月14日至17日。
2.第二考场:四川省甘孜县那仓寺。考试对象为格鲁派、噶举派、宁玛派。考生报到时间:2024年6月12日、13日;考试时间:6月14日至17日。
3.第三考场:青海省藏语系佛学院。考试对象为格鲁派、噶举派。考生报到时间:2024年6月20日、21日;考试时间:6月22日至25日。
4.第四考场:甘肃省碌曲县西仓寺。考试对象为格鲁派。考生报到时间:2024年6月20日、21日;考试时间:6月22日至25日。
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手续,选择就近的考点、跨省(区)参加考试。云南省的考生原则上统一到西藏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如有变动,我们将在学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七、考试范围和方式
(一)考试范围:佛学专业、政策法规和语言文化三个科目。
1.佛学专业考试内容:《因明》《般若》《中观》全论,以及《俱舍论》和《戒律论》上部。
2.政策法规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事政治。
3.语言文化考试内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藏文文法和写作。
(二)考试方式
1.佛学专业考试以辩经方式分三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由辩经人员就《因明论》《般若论》《中观论》分别出题,考僧进行立宗辩论;第二环节,从题库中抽取《因明论》《般若论》《中观论》任一题,考僧互辩;第三环节,从题库中抽取《俱舍论》《戒律论》各一题,考僧互辩。
2.政策法规考试以开卷笔试进行,语言文化考试以闭卷笔试进行。
八、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智然巴”中级学衔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九、学制和教学内容
高级学衔班学制三年(2024年9月—2027年6月)。
教学内容按照佛学专业课60%、公共课40%安排课程。
1.专业课课程:主要研修《中观论》和《俱舍论》下部,《戒律论》全部;选修《因明论》《般若论》难点。
2.公共课课程: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宪法与法律基础》《时事政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课程。
3.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北京及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物古迹、博物馆、现代企业等场所开展现场教学。
4.对外交流:组织学员参加教义阐释研讨会、黄寺论坛等学术交流会,与境内外宗教院校、学术机构开展交流。毕业前组织开展毕业交流学习。
十、授衔条件与毕业去向
1.授衔条件:高级学衔班毕业后,可以申报高级学衔考试,通过资格审查、学衔辩经考试和论文答辩者授予“拓然巴”高级学衔。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参加学衔考试。
2.毕业后去向:学员毕业后,回僧籍所在寺庙。综合素质好、表现突出的,学院向相关部门推荐使用。
十一、有关说明
1.参加招生考试的考生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录取后,学员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3.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食宿费,安排两人一间宿舍。按照规定每年核发寺庙至学院往返交通补贴。
4.学员入学后应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在校期间不参加寺庙事务。
5.学院每年给符合规定、成绩优异的学员评定发放奖学金。
十二、联系方式
1.西藏和青海考场:桑吉扎西 18010230586
2.四川和甘肃考场:多杰才仁 13051261376
3.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学生处(招生办)
桑杰肖(010)58334617,18910877508
普布顿珠(010)58334665,1369122303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
传 真:(010)583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