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和笔试成绩排名,现就2023年度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2023年4月11日下午14:00
二、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于2023年4月7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fxyzp@sina.com进行面试确认。
(二)邮件标题统一按“参加2023年度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xxxx岗位面试确认单”(见附件2),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岗位名称、联系电话。
(三)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4月7日17时前传真至010-58350921或发送扫描件或照片(照片需内容清晰)至fxyzp@sina.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4月7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箱将以下材料发送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的照片或扫描件。
(二)笔试准考证的照片或扫描件。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照片或扫描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要求整理排序和命名,照片需内容清晰,发送电子邮件至fxyzp@sina.com,请注明“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联系电话010-58334650、58334676。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并于面试当天带到面试现场。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形式
面试将采取现场方式进行,类型为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14:00开始,考生须于面试当日13:5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签到完毕。截至面试当日下午13:5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考试按照会计岗、公共课教师岗(京外生源)、公共课教师岗(京内生源)的顺序进行。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为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阳光楼三层多功能会议厅,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 = 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5:1及以上的,面试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5:1高于或等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低于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体检
体检拟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由我单位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由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承担,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两张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于体检当日上午空腹参加体检,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被考察资格。
(三)考察
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组织考察,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若有舞弊行为,即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后尽快离开考场,不得逗留,不得泄露试题信息。
(二)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复检)等环节的交通、食宿等考生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提前做好准备,保持通讯畅通。
(三)为方便工作,请考生进我院2023年校招面试群,进群后请将群内昵称改为“岗位+姓名”。
联系电话:010-58334650、010-58334676
传 真:010-58350921
欢迎各位考生参加我单位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