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比选阳光楼新增学员宿舍和教室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工程范围
(一)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
(二)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约850平方米;
(三)本工程项目的计划工期70日历天;
(四)工程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内所示主体结构改造、建筑装修、给排水、电气、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中直机关2017年施工定点采购供应商;
(二)投票人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
(三)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四)具有两年内已完工的合同额2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业务;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现场踏勘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核验后当场返还)、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建造师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于总务处报名并现场踏勘,发放施工图及资料,每套施工图纸设押金500元,未中标者退还图纸后押金全额返还。
四、投标时间
投标人需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日期将投标资料上交至总务处。
五、本工程设投标控制价65万元(含暂列金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六、本次比选最终解释事宜由总务处负责。
联系人:张学东
电 话: 13381009270,58334671
总务处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