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院设有教务处、学生处、学衔处、研究室、办公室、总务处和人事处七个正处级职能部门,另设教材办公室和西黄寺管理处两个临时机构。
1、教务处: 负责制定教学计划;负责师资聘用管理和思想工作;负责教学评估、教学研究;负责编辑内部刊物《学习园地》杂志;负责学院相关的佛事活动及服务工作;负责学衔工作;负责藏传佛教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的相关工作。
2、学生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和组织招生调研;负责学员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活动等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学员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负责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
3、学衔处:负责学衔制度建设,学衔授予组织实施;负责藏传佛教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及评定委员会相关工作;负责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培训并制定培训计划,负责培训联络和组织实施工作等。
4、研究室:负责藏传佛教传统学经制度、僧人教育情况和各教派传统寺院教育与现状的调查研究,完善藏传佛教学衔制度;承担学院《教义阐释园地》编印等相关工作;负责学院对外宣传工作和图书馆建设与管理;负责学院网络管理及电子设备维护服务。
5、办公室:负责全院行政事务;负责财务、安保、交通、机要、文秘、文书档案管理、联络接待等工作;负责全院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学院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
6、人事处: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制订全院的人事工作计划;负责人员的录用、调配、晋升、职称评聘、任免程序的组织和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工资、福利核定,考勤管理,干部培训,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兼党务工作职责,承担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以及工青妇群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外事政审及港澳台等工作;负责离退休手续的办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生育、遗属抚恤等工作。
7、总务处:负责后勤管理及后勤保障(含物业及食堂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包括学院所有耗材、办公用品、礼品的采购;房屋管理及维修;文物及环境保护等工作;基本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
临设机构职能:
1.教材办:负责提出教材体系建设方案;拟定各班次教学大纲;研究编制教学科目课时安排,提出教材编写方案;编写教材。
2、西黄寺管理处:负责西黄寺的文物保护、宣教、展览等。